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周二(7月2日)发布了对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的回应,内容涉及差价合约(CFDs)法规的变更。
周一(7月1日),英国监管机构表示将制定管理零售业的法规。这些将于下个月推出的法规将与去年8月ESMA提出的规则大致相同。正如我们的大多数读者都知道的那样,这些规则包括杠杆上限,营销限制和强??制性风险警告。
但FCA周一表示,它将改变一套产品的杠杆率。
根据ESMA的规定,经纪商只能提供5:1的政府债券保证金交易。然而,FCA表示,它将允许经纪人在引入自己的一套规则时为客户提供30:1的杠杆。
监管机构表示:“建议的杠杆限制将导致与受其他产品提供商适用的杠杆限制背道而驰,由于差价合约的跨境分布在这个市场中很常见,而且ESMA认为[监管机构]应该采取与ESMA措施一样严格的措施,允许新指定资产类别的更高杠杆限制将导致联盟内部的分歧和潜在的监管套利。”
FCA对此作出回应,指出它已遵循ESMA自己的方法来确定是否提供更高的政府债券杠杆会对投资者构成风险。金融监管机构也发现不会允许英国经纪商向英国以外的交易者提供30:1的杠杆率。
监管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正如ESMA所指出的那样,30:1并未超过ESMA措施中其他资产类别的最高杠杆限制,我们同意这可以缓解受限于更严格的杠杆限制的提供商之间的竞争。”
监管机构补充道:“由于零售消费者受到其他国家主管当局(NCAs)规则的保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我们的规则不会影响其他成员国的市场,也不会对其消费者造成伤害。”
ESMA与FCA之间存在另一个分歧,即围绕CFD类似期权的监管。英国监管机构将把类似差价合约的产品(如涡轮增压合约)置于与普通差价合约相同的杠杆和营销限制规则之下。
它决定这样做的原因是它理解经纪人正在计划简单地交换他们的产品以向客户提供类似CFD的产品而不是常规差价合约。
但FCA表示,它不会试图监管欧洲经济区的供应商,这些供应商可以通过护照进入提供CFD类产品的英国。此规则的例外是英国的一家子公司或英国的并购代理商试图吸引客户进行这些产品的交易。
ESMA反对这一观点,并在法律意见中表示,它认为它不会妥善保护英国的零售交易商免受差价合约产品供应商的影响。
监管机构表示:“FCA没有充分证明,在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建立的供应商无法向英国推销类似差价合约的期权,这足以足以保护英国零售客户免受FCA所带来的损害风险。在英国零售客户对这些产品的交易中观察到,因此,ESMA认为对类似差价合约的期权提供商的限制应同等适用于在英国授权的提供商以及在其他国家授权的提供商。”
为此,FCA强调,它不会允许公司在英国积极推销其产品,并补充说它也无法对外国公司进行监管。
监管机构表示,“我们认为,不寻求将我们的规则应用于未受FCA监管且受其管辖范围不同规则约束的海外公司的比例,实际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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