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银行业巨头荷兰银行(ABN AMRO)的美国经纪交易商部门上周五(2月7日)宣布,同意支付586,000美元,以了结关于他们在不持有相关外国股票的情况下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指控。
该机构指责ABN AMRO Clearing Chicago LLC没有监督其证券借贷柜台,这导致发行ADR时没有实际股票的支持,从而使它们有可能被滥用市场。
ABN AMRO Clearing是一家清算和融资服务提供商,每天处理超过1600万笔交易,并覆盖欧洲,美洲和亚太地区的全球领先交易所
美国证交会已经对华尔街几家银行进行了调查和罚款,其中包括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和摩根大通。
最高证券监管机构特别指出,荷兰银行(ABN AMRO)向客户提供了美国存托凭证,即代表外国股票所有权的凭证,而没有确保它们会得到实际股票的支持。预发行的ADR被用于滥用行为,包括不当的卖空和股息支付附近的不当利润。
SEC的纽约地区办事处此前曾对德意志银行处以7500万美元的罚款,以和解他们在不持有相关外国股票的情况下发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指控。
华尔街最高监管机构表示,荷兰银行(ABN AMRO)不承认或否认SEC的调查结果,但同意退还其“不义之财”并遵守SEC的罚款。监管机构在一份声明中补充说:“其调查显示,许多行业参与者的不当行为导致将ADR引入市场。在对ADR的需求很高的时候,或者当传统借贷来源的供应受到限制时,许多经纪人都从中介经纪人那里寻求预发行的ADR,而中介经纪人是从存托银行那里获得的。”
SEC的调查与ADR的提前发行有关,在这种发行中,银行发行存托凭证时不首先保管基础股票。这种做法虽然旨在使交易顺利进行,但可以通过出售他们不拥有的股票而不借入或定位进行出售所需的股票来押注公司股票,从而被滥用。监管机构还表示,此类收据被用于在不同税制之间进行非法套利。
出售或转让ADR的经纪人通常负责确保有数量相称的外国股票已存入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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